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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质量诚信管理 实施规范》国家标准宣贯工作的通知 (质检办质函〔2014〕104号)
来源:www.aqsiq.gov.cn | 作者:pmob24a3e | 发布时间: 2018-03-01 | 1423 次浏览 | 分享到: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国家标准宣贯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
2011-2020年)》和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见国质检质〔2012216号),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强质量诚信管理,牢固树立“以质取胜、诚信至上”的经营理念,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T29467-2012《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国家标准。为推动企业理解和贯彻实施《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的意义

    质量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动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的基础。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指出:“把诚信守法作为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完善质量诚信体系,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发展先进的质量文化。”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我国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绝大多数企业重质量、讲诚信,为保障质量安全,提升质量水平做出了贡献。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还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及人民健康安全,核心问题是诚信缺失。必须把推动企业诚信自律作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和促进企业完善质量诚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覆盖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诚信制度,增强企业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加快形成“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和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二、《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编制的原则和特点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精神。《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国家标准按照《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把诚信守法作为企业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把以质取胜作为企业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对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引导企业加强质量诚信体系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二)以规范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工作为出发点。《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国家标准是规范企业质量诚信管理的技术标准,以引导和推动企业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识别和防范各种质量失信风险、兑现质量承诺、提供满足顾客需求或期望的产品和服务为导向,以规范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工作为出发点,选取企业质量诚信管理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对企业的管理做出规范性要求。

    (三)与相关国家标准协调一致。《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国家标准引用了GB/T 22117-2008《信用 基本术语》、GB/T 23791-2009《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以及GB/T 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中的部分定义和正文。在引用时,关于信用方面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22117-2008保持一致,关于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保持一致。本标准的相关条款还借鉴了ISO 26000《社会责任指南》国际标准。

三、阶段目标和近期安排

    (一)阶段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使企业通过学习并实施《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国家标准,企业质量诚信水平有明显的提高,质量信用风险明显降低。结合《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国家标准,引导和鼓励企业定期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推动企业强化诚信自律机制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质量、讲诚信的社会氛围。

    (二)近期安排。

1.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具体负责标准宣贯的实施工作。组织编写《〈企业质量诚信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问答》等参考教材。以乳食品和儿童服装、玩具、家具、家电、农资、建材、石化等为重点,选择若干个试点省份先期开展标准宣贯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师资的培训工作和试点企业的培训。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国家标准,推动企业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建立质量诚信文化,切实提高诚信意识和质量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按照政府鼓励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切实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联合会)学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和支持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增强质量诚信意识。

    (二)把中小微企业作为宣贯的重点。按照国务院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把中小微企业作为标准宣贯的重点,推动中小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各地设立专项资金,建立中小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培训机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在标准宣贯过程中,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增加企业负担。

五、联系方式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周莉

    联系电话:010-58811731

    邮箱:zhouli@cnis.gov.cn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428

下载文件:GB/T 29467-2012 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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